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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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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6-026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3月2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平湖经济技术开发区镇南东路99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冯晟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胡荣霞女士列席了会议;副总裁赵志芳先生、财务总监沈卫英女士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1、2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2、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金晶、许洲波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