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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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6-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06 证券简称:天富龙 公告编号:2026-004

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原保荐代表人韩勇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持续督导工作。

为保证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建投证券委派刘乡镇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韩勇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相关职责。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期保荐代表人为刘乡镇先生和朱明强先生。持续督导期至2027年12月31日止。

公司董事会对韩勇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发行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

刘乡镇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副总裁,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天富龙、展鹏科技、优彩资源、蓝科环保IPO 项目;维信诺非公开发行股票、旭升集团可转债、康泰医学可转债;紫江企业公司债、上海基建可续期公司债等项目。

证券代码:603406 证券简称:天富龙 公告编号:2026-005

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赎回投资种类:普通大额存单和结构性存款

● 本次赎回投资金额:人民币6,700.00万元

●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实施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产品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前次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2025年3月10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仪征市支行购买了金额为2,600.00万元的大额存单,于2025年4月10日赎回,收回本金2,600.00万元,获得收益19,500.00元;2025年3月11日,公司在招商银行扬州分行购买了金额为4,100.00万元的结构性存款,于2026年4月13日赎回,收回本金4,100.00万元,获得收益59,309.59元。具体情况如下:

特此公告。

扬州天富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