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09 证券简称:兴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7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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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2026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4月15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16.71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325,000,000股的比例为0.05%,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4.50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人民币14.4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2.24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通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