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财务报告、内控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共为135万元(含税,包括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6年度审计工作及其他情况在2025年度基础上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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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就天健的情况进行了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可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需求。该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对天健2025年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履行了监督职责。鉴于天健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为公司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做出了贡献,董事会向2025年年度股东会提请续聘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公司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监督职责情况出具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报告》。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参考市场审计收费行情,与天健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聘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本事项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可能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14,233,586.0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含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50,950,56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528,517.04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7,528,517.04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4.15%。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权激励授予登记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事项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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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分红回报规划》。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股东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6-034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事项无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标准,不会与关联方形成依赖关系,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3位独立董事均投出赞成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丁闵先生、张锐女士、刘余先生回避表决。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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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处置控股子公司宏亿电子股权,宏亿电子自2025年第四季度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宏亿电子成为公司关联方。基于实际业务需要,2025年第四季度公司向宏亿电子采购产品,形成关联交易。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着有利于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下属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提升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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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麒麟新能
1.企业名称:金麒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楠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辽宁省沈抚示范区金橙街10-6号101-137室
5.注册资本:人民币1,360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05年02月01日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电子元器件零售;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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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丁闵先生及其配偶直接持有麒麟新能81.29%股份,通过上海华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麒麟新能7.23%股份,是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麒麟新能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宏亿电子
1.企业名称:景德镇市宏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张伟其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鱼丽工业区2号
5.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2年07月13日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灯具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关联人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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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宏亿电子董事魏一骥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宏亿电子董事长、持股82%的股东何文健先生与魏一骥先生为父子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香港驥飛實業有限公司董事魏新娟女士为配偶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宏亿电子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定价政策及履约安排
(一)主要内容
公司(含下属公司)与麒麟新能之间将发生运维服务、供电服务、办公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含下属公司)与宏亿电子之间将发生向宏亿电子采购产品的日常关联交易,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生产活动的正常范畴。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实际需求预测,预计2026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将不超过人民币1,385万元。该预计金额已充分考虑各项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二)定价原则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一般市场规则进行。交易价格在参照同行业、同类型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公允价格的基础上,交易双方基于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充分协商,确保交易条款对各方均属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履约安排
为满足日常经营需求,公司(含下属公司)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订相应的合同协议。当发生运维服务、供电服务、办公服务、产品采购等日常关联交易时,交易价格、收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均严格遵循双方签署的合同约定执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及时完成对账、开票、付款等操作,确保交易流程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含下属公司)与麒麟新能、宏亿电子的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日常经营的客观需要,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公司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与关联方进行交易,交易同时也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在公司同类业务中所占比重较小或绝对金额较小,不会导致公司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7日
(上接118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