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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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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26-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26-029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8人,亲自出席董事8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小龙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26-031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为进一步推进法人压减,优化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管理架构,提升管理效能和业务协同,实现资源有效共享,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山型钢”)。吸收合并后,银山型钢法人资格将注销,公司承继银山型钢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作为经营主体对吸收合并的资产、负债和业务等进行管理。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相关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应债务将在吸收合并后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三、债权申报所需材料与方式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合法存续的合同、协议及其他相关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其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其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1.申报债权登记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府前大街99号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现场申报受理时间:工作日8:30一11:30;13:30一17:00)

3.联系人:赵先生、尚先生

4.电话:0531-77920278、76828867

5.邮箱:s01099@shansteelgroup.com、s01810@shansteelgroup.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

股票简称:山东钢铁 证券代码:600022 编号:2026-030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吸收合并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法人压减,优化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架构,提升管理效能和业务协同,实现资源有效共享,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山型钢”)。

202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的议案》,决定以2026年5月1日(零时点)为吸收合并日,吸收合并银山型钢。吸收合并后,银山型钢法人资格将注销,公司承继银山型钢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作为存续经营主体对吸收合并的资产、负债和业务等进行管理。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根据《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莱芜钢铁集团银山型钢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2007574939271

4.公司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莱钢大道技术中心办公楼

5.注册资本:631400万元

6.成立日期:2003年12月26日

7.经营范围:发电(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型钢、板带钢材、生铁、钢坯及钢铁副产品的生产、销售;动力供应、技术合作;铁矿石、球团矿、烧结矿、钢铁原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状况: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6.88亿元,净利润0.14亿元;2025年末,资产总额175.50亿元,负债总额165.96亿元,所有者权益9.54亿元。

三、吸收合并方式及相关安排

(一)吸收合并日:2026年5月1日(零时点)。

(二)吸收合并方式: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承继银山型钢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不变;银山型钢法人资格将注销。

(三)吸收合并对价支付:银山型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需支付对价。

(四)债权债务处置:银山型钢所有债权债务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将由公司享有或承担,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程序。

四、吸收合并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吸收合并银山型钢有助于实现管理架构、资产和人员的优化整合,提高运营和决策效率,降低管理成本。被吸收合并方银山型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全部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并入公司,无需支付对价,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