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30 证券简称:华电新能 公告编号:2026-018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6年4月30日,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举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公司全体9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会议由侯军虎董事长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有效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制定《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制定《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证券代码:600930 证券简称:华电新能 公告编号:2026-019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5月28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217号贵都大酒店会议区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5月28日
至2026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会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有关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要求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原件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等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参会人员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原件等办理登记。 请同步提供所需原件的复印件各一份。
(二)预登记要求
股东或代理人可以通过邮件或扫描二维码的方式进行预登记。选择邮件方式进行预登记的股东或代理人,请在邮件上注明“股东会”字样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选择扫描二维码方式进行预登记的股东或代理人,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预登记。
■
预登记申请须于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17:00前完成。请需办理预登记的股东或代理人,在上述截止时间前将相关文件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或扫描上述所示二维码在线提交,逾期将不予受理。
预登记成功的股东或代理人,须于会议召开前携上述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至现场完成正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连清 李红
联系电话:010-83567353 010-83567358
传真:010-83567575
电子邮箱:lianqing-zhang@chdne.com.cn hong-li@chdne.com.cn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二)会议费用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注意事项
1、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2、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原件。股东或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代理人承担。
特此公告。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7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电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