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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59 股票简称:天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8日15:00时在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12-12片区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5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10,995,52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22.57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92,207,83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18.750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4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8,787,69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3.820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4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723,17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0.75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0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4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723,17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0.7571%。

公司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议案1.00《关于〈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10,731,4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21%;反对211,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07%;弃权52,40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459,0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2.9066%;反对21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6860%;弃权52,400股。

2、审议并通过议案2.00《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110,702,8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63%;反对249,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2243%;弃权43,70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430,4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2.1384%;反对249,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6878%;弃权43,700股。

3、审议并通过议案3.00《关于核定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拟定2026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110,677,6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36%;反对263,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7%;弃权54,10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405,2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1.4616%;反对263,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7.0853%;弃权54,100股。

4、审议并通过议案4.00《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110,711,7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43%;反对22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70%;弃权54,00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439,3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2.3775%;反对229,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1721%;弃权54,000股。

5、审议并通过议案5.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110,712,2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48%;反对22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29%;弃权58,10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439,8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2.3909%;反对225,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0486%;弃权58,100股。

6、审议并通过议案6.0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6-2028年)的议案》

同意110,734,8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51%;反对209,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85%;弃权51,50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462,4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2.9979%;反对209,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6189%;弃权51,500股。

7、审议并通过议案7.00《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10,682,7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82%;反对255,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03%;弃权57,20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3,410,37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91.5986%;反对255,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6.8651%;弃权57,200股。

8、审议并通过议案8.00《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09,048,39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58%;反对1,889,52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23%;弃权57,60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776,05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47.7025%;反对1,889,5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50.7504%;弃权57,600股。

三、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未审议表决会议通知中没有列入会议议程的事项,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意见。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