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终止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22 证券简称:济民健康 公告编号:2026-029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济民健康”)的控股股东双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鸽集团”)于2026年3月6日与湖北长河壹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河壹号”)签订了《关于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长河壹号转让其所持有济民健康无限售流通股26,254,600股股份,占济民健康总股本的5%。
● 2026年5月8日,公司收到双鸽集团的通知,双鸽集团已与长河壹号签署了《关于解除〈关于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协议》,一致同意解除双方于2026年3月6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终止。
一、协议转让前期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双鸽集团与长河壹号于2026年3月6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控股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6,254,6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转让给长河壹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 3月 7 日 和3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长河壹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双鸽集团)》。
二、协议转让的终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双方尚未办理完成相关股份转让手续。
双方于2026年5月8日签署了《关于解除〈关于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的协议》,双方自愿、一致同意解除原协议,原协议自本解除协议生效之日起正式终止,对双方不再具有约束力;本解除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协议转让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应控制权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情况产生影响,同时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终止协议转让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不存在因
本次协议转让终止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2、双鸽集团及长河壹号于 2026 年 3 月 9 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双鸽集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长河壹号)》同时作废。
特此公告。
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 月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