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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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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暨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6-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ST惠程 公告编号:2026-031

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暨接受公司及关联方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5日、12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融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综合授信。本次授信额度预计的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授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授信额度内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

同时,为支持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保障其授信事项的顺利实施,2026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惠程未来”)的上述融资事项提供不超过1.5亿元的担保额度,拟为控股子公司重庆锐恩医药有限公司的上述融资事项按照51%的出资比例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担保额度。后续公司可以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将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也可将上述担保额度调剂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控股子公司,但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5亿元。担保额度范围包括存量授信担保、新增授信担保及存量续贷或展期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反担保等。

(二)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关联方延长担保额度使用期限的议案》,为保障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存量及新增授信事项的顺利实施,重庆绿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实业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重庆绿发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发城建”)同意将2025年度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的18,560万元担保总额度使用期限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保持不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需向其支付任何担保费用,亦无需提供反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16日、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融资及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贷款、对外担保及接受担保进展如下:

1.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990万元,由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绿发实业集团为上述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保证合同》。

2.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惠程未来向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璧山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4,000万元,由公司及间接控股股东绿发实业集团为上述贷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保证合同》。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豪琛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鹏胤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位于上海市申虹路的房产为上述贷款事项提供抵押担保,并签署《抵押合同》。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保证合同》

1.协议签署各方

保证人:重庆绿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2.债务人: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主债权本金金额:人民币1,990万元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则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璧山支行《保证合同》

1.协议签署各方

甲方(债权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璧山支行

乙方1(保证人):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2(保证人):重庆绿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上“乙方1”、“乙方2”合称为“乙方”。

2.债务人: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债务本金4,000万元。利息及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

5.保证期间:

(1)本合同的保证期间从合同生效日起直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含甲方宣布贷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2)保证期间内甲方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乙方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三)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璧山支行《抵押合同》

1.协议签署各方

甲方(抵押权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璧山支行

乙方1(抵押人):豪琛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2(抵押人):鹏胤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以上“乙方1”、“乙方2”合称为“乙方”。

2.债务人:重庆惠程未来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3.抵押财产:乙方1以其持有的位于上海市申虹路的4项房产及4项车位提供抵押,乙方2以持有的位于上海市申虹路的4项房产及3项车位提供抵押。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财产的从物、从权利、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基于抵押财产毁损、灭失、征收等原因而取得的代位补偿金、保险金、赔偿金等债权或资金,以及上述抵押财产的孳息。

4.抵押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保管抵押物的费用、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债务本金数额为4,000万元。利息及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

四、其他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25,0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发生额为18,400万元,对外担保余额为15,124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为945.84%,公司对外担保剩余可用额度为6,600万元。

2.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导致控股子公司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2,261.22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为766.81%。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不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绿发实业集团及其子公司绿发城建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8,560万元,本次接受关联方担保后,担保发生额(最大担保额度)为18,560万元,担保余额为13,040万元。

五、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抵押合同》;

3.《流动资金贷款合同》;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ST惠程 公告编号:2026-032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6年5月18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已于2026年5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即时通讯工具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艾远鹏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后,采用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二、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ST惠程 公告编号:2026-033

关于签署《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近日,因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锐恩新程(重庆)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恩新程”)日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锐恩新程拟与关联人植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植恩生物”)签署《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在许可期限内,植恩生物同意将合法持有的“艾丽”、“赛乐西”、“赛培通”三项商标许可锐恩新程无偿使用,商标授权使用范围限于大中华区艾丽?、赛乐西?奥利司他胶囊、赛培通?盐酸罗匹尼罗缓释片的运营相关使用。

2.植恩生物为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重庆锐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恩医药”) 持股49%的少数股东,植恩生物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与锐恩医药存在业务往来,交易金额占比较高,对锐恩医药的经营发展能够施加重要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一一关联方披露》等有关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已自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次日(即2026年4月1日)起将植恩生物认定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的关联交易。

3.2026年5月15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本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植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709356784W

法定代表人:黄山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重庆市高新区金凤镇新州大道5号1-5幢

注册资本:9,352.6027万元

成立时间:2001-04-02

营业期限:2001-04-02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生产硬胶囊剂、栓剂、颗粒剂、片剂、原料药(奥利司他、甲磺司特、盐酸罗匹尼罗、盐酸多奈哌齐、盐酸非索非那定、盐酸托烷司琼)、药用辅料(水杨酸甲酯),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医药研究,制造、销售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和一类易制毒品)、医药中间体(不含药品、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化妆品、日用化学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西药、中药、原料药及制剂的研究,验光配镜,房屋租赁(不含住宿),第一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二类医疗器械批发,第一类医疗器械零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劳保用品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卫生用品批发,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零售,消毒剂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备注:上表中如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

3.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植恩生物净资产168,882万元。2025年1-12月,植恩生物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9,810万元,实现净利润6,80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关联关系:锐恩医药为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植恩生物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与锐恩医药存在业务往来,交易金额占比较高,对锐恩医药的经营发展能够施加重要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有关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基于谨慎性考虑,自2026年4月1日起将植恩生物及其同一控制下企业认定为公司关联法人。

5.履约能力:植恩生物具备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经查询,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署各方

商标使用许可方(甲方):植恩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商标使用被许可方(乙方):锐恩新程(重庆)医药有限公司

(二)主要内容

1.授权许可内容

甲方作为第5类注册商标艾丽、赛乐西、赛培通的合法所有人,兹授权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无偿使用下述注册商标,授权许可使用范围及使用期限如下:

2.许可方式

(1)甲方许可乙方使用上述商标的方式为普通许可。该许可为非排他的、非独占的许可,即甲方作为商标注册人仍有权继续使用,并有权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乙方无权再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上述商标。

(2)本合同项下的商标使用许可地域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

3.被许可人的法定义务

(1)乙方需合法使用甲方授权的注册商标,商标授权使用范围仅限于大中华区艾丽?、赛乐西?奥利司他胶囊、赛培通?盐酸罗匹尼罗缓释片的运营相关使用。乙方在使用授权商标名义下生产、销售的商品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及行业质量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生产或销售的许可商品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或者抽检,乙方对商品的质量负责,并承担因商品质量问题引发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如乙方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纠正,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2)乙方在使用授权商标时,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并不得超越本合同约定的的商品范围及地域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

4.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

5.权利保障

甲方保证授权商标在授权期限内合法有效。若甲方在授权期内需要转让商标或者其他可能影响乙方正常使用上述商标的行为和事实(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商标被撤销、无效或被司法处置等),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

6.纠纷解决

就本合同发生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7.其他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自有权机构审核通过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在许可期限内,植恩生物同意将合法持有的“艾丽”、“赛乐西”、“赛培通”三项商标许可锐恩新程无偿使用,锐恩新程无需向植恩生物就商标使用事项支付任何费用。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未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亦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变更或高层人事变动的情形。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基于控股子公司锐恩新程日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植恩生物同意将合法持有的“艾丽”、“赛乐西”、“赛培通”三项商标许可锐恩新程无偿使用,锐恩新程无需向植恩生物就商标使用事项支付任何费用。本事项有利于锐恩新程开拓业务,满足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体现了植恩生物为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所作出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事项以外,自植恩生物纳入公司关联法人之日起(2026年4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植恩生物及其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4,000万元(公司有权机构已审议批准的交易金额),主要系公司与植恩生物就2026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额度预计,最终交易金额需以双方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2026年5月15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独立董事2人,实际参与表决独立董事2人,最终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获取了关联方的基本情况、《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以及商标的详细资料,并进行了事先审阅。经审核,本次系关联方植恩生物在许可期限内无偿将有关商标许可至控股子公司使用,公司无需向植恩生物就商标使用事项支付任何费用,涉及的商标均为植恩生物合法持有。本事项能有效满足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进行审议。

九、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