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16 证券简称:三全食品 公告编号:2026-022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上午 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5月18日上午9:15至2026年5月18日下午15:00 。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南先生
6. 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4人,代表股份362,805,5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241%(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879,184,048股,其中回购专户中库存股11,729,321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867,454,727股)。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55,366,9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6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2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438,6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75%。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62,128,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33%;反对32,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0%;弃权644,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6%。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362,128,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33%;反对29,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弃权647,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4%。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362,719,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4%;反对29,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弃权55,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314,5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73%;反对29,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0%;弃权55,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78%。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9,187,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028%;反对3,558,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08%;弃权59,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7,782,1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779%;反对3,558,5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329%;弃权59,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92%。
表决结果:通过。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62,627,2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9%;反对118,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8%;弃权59,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59,296,6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28%;反对3,449,4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08%;弃权59,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4%。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62,715,26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1%;反对33,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3%;弃权56,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6%。
表决结果:通过。
8.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结果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289,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67%;反对33,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7%;弃权77,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1,289,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67%;反对33,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7%;弃权77,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6%。
关联股东陈南先生、陈泽民先生、贾岭达女士、陈希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合计为331,405,348股。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赵磊、黄凌寒。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