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部分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董事张存升、陈传勋及高级管理人员周智华、王晓君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3,559,999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1.40%)的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商丘汇力”)为公司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商丘汇力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4,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02%)。
2、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16,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44%)的董事张存升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9,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11%)。
3、持有公司股份144,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06%)的董事陈传勋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01%)。
4、持有公司股份900,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35%)的高级管理人员周智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5,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09%)。
5、持有公司股份288,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11%)的高级管理人员王晓君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2,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03%)。
6、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数总计不超过666,000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0.26%。
公司于近日收到商丘汇力、董事张存升先生、陈传勋先生及高级管理人员周智华先生、王晓君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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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相关明细数据与对应比例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注2:商丘汇力的持有人中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公司部分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参与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参与本次股份减持收益分配。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大宗交易受让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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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若公司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变动事项,可以根据前述变动对上述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价格调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商丘汇力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发行人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企业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企业将在获得收益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将前述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2、张存升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陈传勋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周智华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5、王晓君先生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商丘汇力、张存升先生、陈传勋先生、周智华先生及王晓君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商丘汇力、张存升先生、陈传勋先生、周智华先生、王晓君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减持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商丘汇力金刚石科技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公司董事张存升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3、公司董事陈传勋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周智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5、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王晓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河南省力量钻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18日
证券代码:301071 证券简称:力量钻石 公告编号:2026-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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