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96 证券简称:和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终止本激励计划,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58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505,500股,回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9.00元/股。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4,549,500.00元。
综上,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505,500股,公司总股本由107,898,660股变更为107,393,16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107,898,660元减少为107,393,160元,实际总股份数和注册资本最终根据具体实际情况调整变动。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相关约定继续履行,同时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有效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根据本通知规定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昌盛南路36号嘉兴智慧产业创新园18幢
3、联系人:公司证券管理部
4、联系电话:0573-82850903
5、电子邮箱:zjhdkj@chinahdkj.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88296 证券简称:和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补选独立董事暨调整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佟爱琴女士累计任期即将满6年,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唐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唐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为确保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选举独立董事唐伟女士接替佟爱琴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调整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如下:
■
特此公告。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88296 证券简称:和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8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昌盛南路36号嘉兴智慧产业创新园18幢公司515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郭军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授信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5、6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议案3、6、7、8、9、10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议案6、7、9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4、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
律师:施敏、李玲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