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76 证券简称:*ST星光 公告编号:2026-030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的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下午14:00
②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工业科技工业园A区科技大道东4号(公司会议室)。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戴俊威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257人,代表股份268,920,0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2462%。
(1)现场出席情况: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32,627,8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740%。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47人,代表股份36,292,1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21%。
(3)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投票的中小股东251人,代表股份80,366,0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459%。
2、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戴俊威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 《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640,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59%;反对12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8%;弃权15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086,1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17%;反对12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01%;弃权159,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2%。
提案2.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715,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1%;反对10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6%;弃权10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161,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9%;反对10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9%;弃权10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2%。
提案3.00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715,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1%;反对10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6%;弃权10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0,161,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59%;反对10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9%;弃权10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82%。
提案4.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782,3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769%;反对1,0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13%;弃权1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228,3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44%;反对1,0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759%;弃权1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7%。
提案5.00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237,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463%;反对57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26%;弃权11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683,8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11%;反对57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12%;弃权11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6%。
提案6.00 《公司2026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965,2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70%;反对1,29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31%;弃权10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965,2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570%;反对1,29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31%;弃权10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99%。
提案7.00 《关于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331,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2%;反对49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3%;弃权9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777,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80%;反对49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01%;弃权9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9%。
提案8.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67,526,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19%;反对10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6%;弃权1,29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8,972,6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662%;反对10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9%;弃权1,29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9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79%。
提案9.00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9,701,0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25%;反对4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15%;弃权18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79,701,0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25%;反对48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15%;弃权18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60%。
股东佳德轩(广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戴俊威、广东尚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广东富泰控股有限公司、张桃华、李振江对议案6.00、9.00回避表决。本次股东会的1.00-9.00全部议案均获表决通过。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会上,独立董事进行了述职。每位独立董事单独出具的《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2026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决议》;
2、《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