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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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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6-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26-088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六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及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5.00元/股;回购期限为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1月23日、2026年1月27日、2026年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第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第六期)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0)、《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暨回购公司股份(第六期)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二、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2026年2月13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了本次回购,于2026年2月14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第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于2026年3月9日、2026年3月20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六期)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2026-046);于2026年3月3日、2026年4月2日、2026年5月7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六期)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31、2026-052、2026-079)。

2、在回购期内,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第六期)股份数79,572,7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8%,最高成交价为14.9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0.62元/股,成交的总金额为99,984.58万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截至2026年5月18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完成。

3、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比例及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已按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完成回购,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四、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未因股份回购发生变化。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全体股东的利益,提升公司整体价值;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五、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计划暨取得金融机构股份增持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拟自增持公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即2025年12月2日至2026年6月1日),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期间除外,以自有资金及股份增持专项贷款,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含)150,000万元,不高于(含)250,000万元。公司于2026年2月4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截至2026年2月2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除此之外,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六、股份变动情况

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回购股份完成后,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注:

1、回购实施期间,有限售条件股份变动为公司监事李玉刚先生和金丹文女士离任已满半年,其持有股份的25%解除限售,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81,900股。

2、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因可转债转股增加218,462,066股。

七、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八、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暂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根据公司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计划,回购股份应全部或部分予以注销。

公司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作出安排,届时将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