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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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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中泰锦泉汇金货币市场基金
管理费适用费率的公告

2026-05-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基金基本信息及管理费调整方案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下列渠道了解相关信息:

1)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808;

2)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tzqzg.com;

3)本基金销售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只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请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本基金是以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为管理对象的货币市场基金,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基金对接服务的资金仅限于证券公司经纪业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用于客户资金账户交易结算;但是,本基金基金份额不等于投资者交易结算资金,本基金可能会给投资者证券交易、取款等带来习惯改变。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20日

中泰青月安盈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一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05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根据《中泰青月安盈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泰青月安盈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约定,中泰青月安盈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的期间。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本基金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根据上述约定,本基金自2026年5月25日起进入第一个开放期,其中申购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 (含该日)至2026年6月22日(含该日),赎回业务的具体办理时间为2026年5月25日 (含该日)至2026年5月29日(含该日)。自2026年6月23日起,本基金进入下一个封闭期,本基金以66个月为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申购、赎回等业务申请。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人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0元(含申购费),已在直销柜台有本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含申购费);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平台申购本基金份额时,每次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或基金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见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申购费不列入基金财产。投资人可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3.2.1 前端收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在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机构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或无效,则申购款项本金退还给投资人。

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人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上述申购申请的确认时间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申购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申购遵循"金额申购"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

4、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成立;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立,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人账户,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等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任何损失。

5、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赎回份额的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单笔赎回申请最低份数为0.01份,若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同一交易账户内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0.01份,则该次赎回时必须一起赎回。

2、各销售机构对交易账户最低份额余额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并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不含)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机构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赎回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投资者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依法对上述赎回申请的确认时间进行调整,并在调整实施日前按照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2、赎回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生效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如遇交易所或交易市场数据传输延迟、通讯系统故障、银行数据交换系统故障或其他非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影响业务处理流程,则赎回款项划付时间相应顺延至该因素消除的最近一个工作日。在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载明的其他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5、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1、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002-1003室

邮编:200120

网站:www.ztzqzg.com

传真:021-6888386

联系电话:400-821-0808

2、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平台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002-1003室

邮编:200120

网站:www.ztzqzg.com

传真:021-68883868

联系电话:400-821-0808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1、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

网站:http://www.zts.com.cn

客服电话:95538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二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网站:http://www.1234567.com.cn

客服电话:95021或400-1818-188

3、招商银行招赢通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网站:https://fi.cmbchina.com

客服电话:95555

4、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

网站:http://www.5ifund.cn

客服电话:952555

5.2 场内销售机构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披露一次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规模控制

为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在本次开放期内,本基金将进行基金规模控制,具体方案如下:

(1)本基金总份额上限为80亿份。基金管理人未来有权调整本基金在存续过程中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以基金管理人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2)若T日的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全部确认后不会导致基金总份额超过80亿份(含 80亿份),则对T日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若T日的基金份额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全部确认后,基金的总份额超过80亿份,将对T日有效申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由销售机构退还给投资者,由此产生的利息等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请投资者留意资金到账情况。因计算精度等原因,可能使基金总份额略微超过或低于80亿份,具体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准。

因控制基金总份额上限,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投资者全部或部分交易申请或进行比例确认,具体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为准。

(3)当T日有效申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时,申购申请确认比例的计算方法如下:

T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Max(0,80亿份-T日基金份额总和+T日基金份额有效赎回申请的确认份额(如有))/∑(T日基金份额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T日基金份额的单位净值)

投资者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申购申请金额×T日申购申请确认比例

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当 T日发生部分确认时,申购费用按照单笔申购申请确认金额对应的费率计算,T日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最终申购申请确认结果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对于触发比例确认的情形和具体的确认比例,基金管理人不再另行公告。

8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第一个开放期开放申购、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中泰青月安盈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泰青月安盈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80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tzqzg.com了解相关情况。

3、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只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请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最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拟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20日

中泰青月安盈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年05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次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后已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2、投资者可以在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机构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当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以66个月为一个封闭期。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超过20个工作日的期间,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

本基金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本基金投资者可以在不同的销售机构设置不同的分红方式。投资者若在多个销售机构持有本基金,其在某个销售机构修改分红方式不会改变在其他销售机构设置的分红方式。

5、本基金收益分配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基金分红后,受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出现基金净值低于初始面值的风险。

6、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中泰青月安盈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泰青月安盈6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亦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80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tzqzg.com了解相关情况。

7、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各只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请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