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26-052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本次提供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公司本次担保的被担保方熠存上海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本次担保情况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熠存存储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熠存上海”或“债务人”)于2026年5月21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交通银行同意向熠存上海发放贷款额度,额度币种人民币,大写金额贰亿元整,该额度属于循环额度,授信期限自2026年5月18日至2027年5月18日。同日,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熠存上海履行债务提供保证担保,具体详见“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2、担保额度的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27日、4月20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为熠存上海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该担保额度范围内审批相关担保的具体事宜。
以上相关担保在已授权预计担保额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的可用担保额度和担保余额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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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包含以前年度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下存续的担保余额。
2、保证范围详见“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熠存存储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年9月11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89号2、3、21、22层
法定代表人:张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与内资合资)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软件开发;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物联网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信设备销售;办公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熠存上海是深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科”)的控股子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持有华信科51%股权。熠存上海与公司的股权结构关系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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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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熠存上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支)行
1、担保的主债权:保证人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向债务人发放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款和/或各类贸易融资款(包括但不限于进口押汇、进口代收融资、进口汇出款融资、出口押汇、出口托收融资、出口发票融资、出口订单融资、打包贷款、国内信用证押汇、国内信用证议付、国内保理融资、进出口保理融资等),和/或者,债权人因已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包括备用信用证,下同)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以及债权人因其他银行授信业务而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
2、保证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4、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5、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1)保证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2)债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熠存上海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满足其日常经营周转的需求,熠存上海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信科的控股子公司,华信科的其他股东之一上海竞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竞域投资”)于2026年3月27日出具了《反担保函》,针对公司本次为熠存上海的担保,竞域投资将无偿提供反担保。熠存上海目前经营状况稳定,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并做好相关风险控制工作,相关担保及反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因此本次担保熠存上海其他股东未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6.5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公告所述担保外,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46,408.2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6.54%,其中子公司因授信需要由上海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管理中心提供担保的,公司对其提供的反担保余额为42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9.40%。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2、熠存上海与交通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