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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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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6-临031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中辰路655号。

3.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经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董事孟玮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26人,代表股份936,355,4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493%。

(1)现场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1,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22人,代表股份936,324,2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477%。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高管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724人,代表股份176,575,6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31,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20人,代表股份176,544,4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34%。

(4)公司部分董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也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与会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935,252,3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22%;反对1,014,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4%;弃权8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5,472,5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53%;反对1,014,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47%;弃权8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0%。

提案2.00《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935,261,0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1%;反对1,005,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4%;弃权8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5,481,2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02%;反对1,005,9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97%;弃权8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1%。

提案3.0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35,854,6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65%;反对419,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8%;弃权8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6,074,8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64%;反对419,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4%;弃权8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2%。

提案4.00《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26,232,0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89%;反对7,397,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00%;弃权2,726,06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66,452,2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668%;反对7,397,3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93%;弃权2,726,06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38%。

提案5.00《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30,200,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27%;反对6,042,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53%;弃权1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0,421,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145%;反对6,042,2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219%;弃权11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36%。

提案6.00《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35,783,3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9%;反对462,3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94%;弃权10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6,003,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60%;反对462,3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19%;弃权10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1%。

提案7.00《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7.01.候选人:选举史玉柱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21,741,8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93%。

7.02.候选人:选举刘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924,752,33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08%。

7.03.候选人:选举屈发兵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15,287,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500%。

7.04.候选人:选举孟玮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854,842,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947%。

提案8.00《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8.01.候选人:选举顾文贤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27,811,3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75%。

8.02.候选人:选举凌鸿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16,488,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783%。

8.03.候选人:选举ZHOU DONGSHENG(周东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924,999,3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7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管建军、曹竞宇

3.见证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6-临032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公司董事会顺利运行,根据《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后,免除本次会议事先通知时限的要求,决定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委托出席董事1名,其中独立董事凌鸿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ZHOU DONGSHENG(周东生)先生代为表决。经全体董事推举由孟玮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史玉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2026年5月21日起至2029年5月20日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史玉柱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26年5月21日起至2029年5月20日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伟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2026年5月21日起至2029年5月20日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刘伟女士将继续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伟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任广露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2026年5月21日起至2029年5月20日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任广露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孟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董事会相关工作,任期自2026年5月21日起至2029年5月20日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孟玮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所必须的专业胜任能力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应的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要求,孟玮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前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虹人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2026年5月21日起至2029年5月20日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王虹人女士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要求。王虹人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宋子鹏先生为公司内审负责人,负责公司的内部审计相关工作,任期自2026年5月21日起至2029年5月20日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宋子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专门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22日

附件

史玉柱,男,196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1984年毕业于浙江大学数学系,1990年毕业于深圳大学软科学研究生班。史玉柱先生现任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史玉柱先生曾于2006年至2018年任上海征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于2006年至2014年、2017年至今任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于2014年至2018年任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史玉柱先生曾赢得1994年度“中国十大改革风云人物”、2001年“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2002年“中国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家”和“香港紫荆花杯杰出企业家”称号。

史玉柱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史玉柱先生持有上海巨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7.86%股权,上海巨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巨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巨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64,205,115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9.69%;上海巨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90.49%股权,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上海腾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1.64%有限合伙权益,同时,上海巨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及通过其控制的主体合计持有上海腾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36%有限合伙权益,上海腾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195,574,676股股份,持股比例为10.29%。除此之外,史玉柱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史玉柱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刘伟,女,196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1990年毕业于南开大学,获汉语言文学、社会学双学位,2006年获中欧国际工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刘伟女士现任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加入巨人网络前,刘伟女士曾先后担任上海黄金搭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健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刘伟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刘伟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任广露,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1995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任广露先生自2004年加入巨人集团,担任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广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任广露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任广露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孟玮,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获得武汉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和华中科技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硕士学位。现任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首席财务官。加入公司前,孟玮先生在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及传媒互联网首席分析师,曾蝉联2017及2018年度《机构投资者》大中华区最佳分析师传媒行业第一名,以及《亚洲货币》中国(A/B股)可选消费行业最佳分析师第一名。在此之前,孟玮先生亦在东方证券、京东商城等公司从事证券分析、战略研究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孟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孟玮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孟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采取三次以上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王虹人,女,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于辽宁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11年进入巨人网络,先后在财务部、证券部从事相关工作,2020年5月至今任巨人网络证券事务代表,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虹人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王虹人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王虹人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宋子鹏,男,1984年出生,2006年获得上海财经大学管理信息系统本科学历,注册内部审计师。宋子鹏于2009年4月加入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内审部经理和资产行政部总监职务,任职期间负责公司在美上市SOX审计工作,资产采购业务的管理和内控建设。在加入巨人网络之前就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审计师。自2019年8月30日起任巨人网络内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子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宋子鹏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宋子鹏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6-临033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董事会顺利完成换届选举。

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同时聘任了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史玉柱先生(董事长)、刘伟女士、屈发兵先生、孟玮先生

2.独立董事:顾文贤先生、凌鸿先生、ZHOU DONGSHENG(周东生)先生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董事任期自2026年5月21日至2029年5月20日第七届董事会届满,其中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负责人情况

1.总经理:刘伟女士

2.财务总监:任广露先生

3.董事会秘书:孟玮先生

4.证券事务代表:王虹人女士

5.内审负责人:宋子鹏先生

6.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审负责人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巨人网络 公告编号:2026-临034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4月27日发布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于2026年5月25日(星期一)15:00-16:30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时间及方式

1.召开时间:2026年5月25日(星期一)15:00-16:30。

2.召开方式: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互动易”网站(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二、公司出席人员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总经理刘伟女士;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孟玮先生;公司独立董事顾文贤先生、凌鸿先生;公司财务总监任广露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通过“业绩说明会提问预征集”界面进入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巨人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