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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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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29、200029 证券简称:深深房A、深深房B 公告编号:2026-022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14点30分开始。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南路3005号深房广场48A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陈明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5人,代表股份622,625,3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44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18,535,7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140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3人,代表股份4,089,6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3%。

2.外资股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外资股股东5人,代表股份190,600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5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外资股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股东5人,代表股份190,600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588%。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3人,代表股份4,089,6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3人,代表股份4,089,6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43%。

4.外资股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190,600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5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外资股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190,600股,占公司外资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588%。

5.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622,329,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5%;反对23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5%;弃权6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42.4449%;反对10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57.55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93,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622%;反对23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95%;弃权6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83%。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42.4449%;反对10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57.55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622,329,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5%;反对23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5%;弃权6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42.4449%;反对10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57.55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93,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622%;反对23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095%;弃权6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83%。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42.4449%;反对10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57.55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622,321,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2%;反对24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8%;弃权6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42.4449%;反对10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57.55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85,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5690%;反对24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027%;弃权6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83%。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42.4449%;反对10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57.55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622,331,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8%;反对23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2%;弃权6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42.4449%;反对10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57.55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95,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135%;反对23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582%;弃权6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83%。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42.4449%;反对10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57.55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622,314,7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01%;反对2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8%;弃权6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42.4449%;反对10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57.55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79,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4052%;反对248,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665%;弃权6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83%。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42.4449%;反对10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57.55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米旭明先生不再在公司担任职务。宋博通先生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津贴标准与第八届董事会其他独立董事一致。同时,宋博通先生填补米旭明先生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宋博通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622,332,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29%;反对2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0%;弃权6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42.4449%;反对10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57.55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96,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356%;反对2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362%;弃权6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83%。

外资股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8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42.4449%;反对10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57.55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外资股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三、报告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英革、田丛杉。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