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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2026-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

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存款类产品

● 投资金额:260,000万元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披露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0)。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本次选择的现金管理产品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一、前次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起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0,000万元购买了西安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5年第二十四期5年”、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40,000万元购买了长安银行“季稳年增”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披露的《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已于2026年5月21日全部赎回,共收回本金260,000.00万元及收益4,409.6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继续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金额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金额为260,000万元,其中拟购买西安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026年第七十八期5年”120,000万元、长安银行“季稳年增”140,000万元。

(三)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具体如下:

三、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协议存款等投资产品,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额度。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本次选择的现金管理产品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降低市场波动引起的投资风险。

针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管理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理财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就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将在未来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实际发生并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标准后,在公告中披露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

六、中介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1、公司本次计划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本次现金管理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计划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陕西北元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