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ST威领 公告编号:2026一042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决议中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6年5月21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6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长沙旺德府万象时代T2楼806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谌俊宇先生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8、《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已于2026年4月30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或授权现场代表)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38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7,949,2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6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5,920,2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84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0人,代表股份2,02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8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5人,代表股份4,828,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2,79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4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0人,代表股份2,029,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86%。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6,963,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015%;反对97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663%;弃权1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84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754%;反对97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1719%;弃权1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7%。
该项提案已审议通过。
2、《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6,959,6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923%;反对97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82%;弃权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83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029%;反对97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651%;弃权11,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20%。
该项提案已审议通过。
3、《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6,964,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044%;反对96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513%;弃权1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84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5982%;反对96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539%;弃权1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0%。
该项提案已审议通过。
4、《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5,357,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704%;反对98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87%;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3,83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4490%;反对98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935%;弃权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4%。
关联股东谌俊宇、李佳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股数为 1,600,000股。该项提案已审议通过。
该项提案已审议通过。
5、《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5,348,3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464%;反对99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272%;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82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2688%;反对99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323%;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8%。
关联股东谌俊宇、李佳黎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股数为 1,600,000股。该项提案已审议通过。
该项提案已审议通过。
6、《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6,966,1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094%;反对96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463%;弃权1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84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6375%;反对96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0145%;弃权1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80%。
该项提案已审议通过。
7、《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6,947,2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96%;反对99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151%;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3,82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2461%;反对99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5551%;弃权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8%。。
该项提案已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泰山、李赞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