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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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部分股份解除质押、部分股份质押展期及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6-05-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广东明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26-024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部分股份解除质押、部分股份质押展期及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6年5月20日,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信安”)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09,128,04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72%;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兴宁市金顺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金顺安”)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6,968,4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52%。

2026年5月20日,兴宁金顺安解除质押14,3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16.4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6%;质押展期13,3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15.2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92%。

2026年5月20日,深圳金信安质押11,5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的10.5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6%。

截至2026年5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兴宁市众益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宁众益福”)合计持有公司223,916,06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2.25%;合计质押股份数为186,052,000股,占合计持股数量比例的83.09%,占公司总股本的26.79%。

2026年5月21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发来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部分股份质押展期及部分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兴宁金顺安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情况

兴宁金顺安于2026年5月20日将质押给沈城荣的14,3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除质押的手续。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兴宁金顺安部分股份质押展期的情况

同时,兴宁金顺安将质押给国民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信托”)的13,3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2%)办理了质押展期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三)本次深圳金信安股份质押的情况

深圳金信安因补充流动资金需要,于2026年5月20日将持有的公司股票中的11,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国民信托,质押起始日为2026年5月20日,质押到期日为2026年8月21日。

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本次深圳金信安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四)深圳金信安股份质押当前情况

1.质押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股东会、提案、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仍由深圳金信安行使。

2. 深圳金信安将通过自筹资金及盘活相关资产等多元化筹资渠道偿还本次借款。若深圳金信安本次借款的质押证券履约保障比例低于预警线或平仓线时,深圳金信安将向国民信托提供补充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金、增加质押证券数量等)或提前清偿所担保的部分债权。由此深圳金信安认为本次质押担保所产生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3.本次质押股份不涉及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2026年5月20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兴宁金顺安、兴宁众益福合计持有公司223,916,06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2.25%;合计质押股份数为186,052,000股,占合计持股数量比例的83.09%,占公司总股本的26.79%。

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一列数据因四舍五入导致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深圳金信安被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其所持公司股份641,493股,被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其所持公司股份4,000,000股,合计被冻结股份数4,641,493股,合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4.2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7%。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182,552,000股将于半年内到期,占所持公司股份的81.53%,占公司总股本的26.29%,对应融资余额45,150.00万元。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186,052,000股将于一年内到期,占所持公司股份的83.09%,占公司总股本的26.79%,对应融资余额46,250.00万元。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未来上述股票质押期限届满,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通过自筹资金及盘活相关资产等多元化筹资渠道偿还到期股权质押融资。

3.目前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4.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组成,不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关联情况,不会对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5.控股股东资信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金信安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时间:1995年10月19日

注册资本:7,29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深南大道6027号大庆大厦13BC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伟标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体(具体项目另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国家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济信息咨询(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2)控股股东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3)控股股东偿债能力指标

(4)控股股东发行债券情况

控股股东没有发行债券的情况。

(5)控股股东因债务问题涉及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6.控股股东与公司交易情况

近一年,公司与控股股东未发生关联交易情况。

7.质押风险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持股比例已超过80%。经问询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就相关质押风险情况评估回复如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未来上述股票质押期限届满,深圳金信安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通过自筹资金及盘活相关资产等多元化筹资渠道偿还到期股权质押融资。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