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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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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2026-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6-051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 基于公司数字化建设需要,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增加与关联方上海网洋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洋智能”)2026年日常服务购买的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额度增加800万元。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增加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积极的影响,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合理地协商交易价格。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关联董事陈王保、陈方明回避表决该议案,其他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基于公司数字化建设需要,同意公司增加与关联方网洋智能2026年日常服务购买的关联交易额度,预计额度增加800万元。

(二) 本次增加的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网洋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K204H55U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天骄路336号3幢218室

成立时间:2025-12-09

法定代表人:陈潜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销售;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陈潜持股40%,合肥汇众物流有限公司持股40%,安徽汇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网洋智能的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安徽汇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合肥汇众物流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近亲属陈潜,因此为上市公司关联企业。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核心技术团队成员均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及行业项目经验,在数字化与人工智能相关领域有持续技术积累,精通数字化项目的全流程实施与交付,具备成熟的技术架构设计、项目落地、跨基地协同与资源统筹能力。公司就上述交易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订单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涉及软件开发与技术服务、数据云平台搭建、智能运维平台、及企业数字化体系建设等相关业务。通过开展上述数字化领域合作,进一步完善公司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补齐数字化建设短板,全面匹配公司数字化转型发展诉求,夯实数字化运营底座,赋能公司各项主营业务稳健高效开展。

公司本次预计增加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为维护交易双方利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签订对应合同或执行业务订单,并严格按照上述预计范围内执行。

四、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情况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一致同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联交易事项审议通过并发表明确意见,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规范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制度的规定。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计划与正常生产经营需求相符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6-049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6年5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线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5月17日通过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王保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

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陈王保、陈方明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积极的影响,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公司与关联方按照市场交易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合理地协商交易价格。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6-050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汽车车轮总成分装项目(合肥新桥项目)”、“汽车车轮总成分装项目(安庆项目)”、“年产70万套汽车造型部件、NVH声学产品及350万只车轮分装项目”

● 本次节余金额为26.60万元(含累计利息收入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下一步使用安排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汽车车轮总成分装项目(合肥新桥项目)”、“汽车车轮总成分装项目(安庆项目)”、“年产70万套汽车造型部件、NVH声学产品及350万只车轮分装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三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办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等相关手续。公司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6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3,150.7704万股,发行价格为24.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6,185.63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8,329.5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856.04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2月2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30Z0022号)。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的具体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汽车车轮总成分装项目(合肥新桥项目)”、“汽车车轮总成分装项目(安庆项目)”、“年产70万套汽车造型部件、NVH声学产品及350万只车轮分装项目”已投产,现对前述三个募投项目予以结项。

截至2026年5月22日,公司前述三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26.60万元(含累计利息收入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准),占募集资金净额的0.04%,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同时,在保证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理财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2026年5月22日,前述三个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合计26.60万元,公司将前述节余募集资金及后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充盈公司的现金流,满足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的议案》,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全部募投项目结项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26.60万元,占公司2025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0.04%,占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下,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证券代码:603409 证券简称:汇通控股 公告编号:2026-052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46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50.7704万股,发行价格为24.1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6,185.63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329.5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856.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2月27日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5]230Z002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16日和2026年5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将募投项目“汽车饰件扩产建设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由25,217.51万元调整至20,217.51万元,调减的5,000.00万元募集资金拟用于“年产60万套汽车造型部件及NVH声学产品智能化改造项目”;拟将“数字化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由8,000.00万元调整至5,800.00万元,调减的2,200.00万元募集资金拟用于“高端新能源轿车车轮总成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本次开立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户银行、办理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以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具体事宜。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子公司芜湖金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和合肥海川汽车部件系统有限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滨湖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

近日,子公司芜湖金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和合肥海川汽车部件系统有限公司分别与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保荐机构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滨湖支行由上级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协议,公司简称“甲方”,开户银行简称“乙方”,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丙方”。《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度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当同时检查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陈默、汪洋晹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6、甲方1次或者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11、本协议一式七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特此公告。

合肥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