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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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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6-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7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及2026年1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17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现将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000114368372K

名称: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托克托县新坪路71号

注册资本:柒亿陆仟玖佰伍拾万肆仟叁佰玖拾捌元(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王东晓

成立日期:1990年03月14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兽药生产;兽药经营;药品进出口;饲料添加剂生产;饲料生产;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饲料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货物进出口;草种植;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备查文件

呼和浩特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6-048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分红年度: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 分配方案:分配比例固定

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9日 除权除息日:2026年6月1日

除权前总股本:769,504,398股 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13,821,410股

每10股派息(含税):1元 现金分红总额:75,568,298.80元

除权后总股本:769,504,398股

按A股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分红的股份)计算的每10股派息(含税):0.982038元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3,821,41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69,504,398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3,821,410股后的755,682,9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755,682,988股×1.00元/10股=75,568,298.80元(含税)。

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75,568,298.80元÷769,504,398股=0.0982038元/股【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派息(含税):0.982038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82038元/股。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在权益分派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2、自2025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3,821,410.00股后的755,682,98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外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公司因存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69,504,398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13,821,410股后的755,682,988股为基数,采用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进行,现金分红总金额为75,568,298.80元。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22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除权除息与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2025年权益分配方案为:以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采用分配比例固定的原则进行,现金分红总金额为75,568,298.80元。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75,568,298.80元÷769,504,398股=0.0982038元/股【按总股本折算每10股派息(含税):0.982038元;保留小数点后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82038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对股权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价格进行调整,本公司将届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84号鼎盛华世纪广场写字楼22层

咨询联系人:高婷

咨询电话:0471-3291630

传真电话:0471-3291625

八、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