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6-032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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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公司拟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5.00元/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25日、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08)。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6年3月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79,853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
(二)截至2026年5月22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54,396股,占公司总股本67,550,760股的比例为0.672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7.30元/股,最低价为99.31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902,678.5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实施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6年2月25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直接买卖公司A股股票的行为。
四、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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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在公司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如有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需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司将就后续调整事项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尚未使用的部分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若发生股份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使用回购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