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251 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2026-019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月19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34,688,6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6,734,431.65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4,688,633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共计转增53,875,45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88,564,086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2、公司股本总额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本次分配方案按照分配总额固定的原则进行分配。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4,688,6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34,688,633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88,564,086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6年5月2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A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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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最新股本188,564,086股摊薄计算,2025年年
度,每股净收益为0.356955元。公司向结算公司申请办理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激励对象应当暂停自主行权:一是按照固定总额的原则进行分配;
2、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2、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若本人/企业拟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则本人应通知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且本人的减持价格应不低于公司的股票发行价格(若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前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根据上述承诺,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最低减持价格限制作相应调整。
八、咨询机构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江北街道期湖塘路5号惠鹏大厦1004
联系人:刘晶
联系电话:0752-6666529
联系传真:0752-6666529
电子邮件:ac005@welgaopcb.com
邮编:516000
九、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