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326 证券简称:联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3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26年4月8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2026年5月28日;
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11人;
4、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8.60万股;
5、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25.99元/股;
6、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联域股份”)完成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6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2、2026年1月28日至2026年2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6年3月21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6年4月2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6年4月3日对外披露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4、2026年4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成就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具体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26年4月8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25.99元/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11人。
5、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8.60万股。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原拟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资金不足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70万股,因此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30万股调整为8.6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保持不变。
6、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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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7、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2)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3)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来36个月内按30%、30%、40%的比例分三期解除限售。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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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6年一2028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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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当年度股份支付费用影响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注2:上述解锁安排涉及的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本激励计划以上述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若考核结果达到目标值,则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若考核结果未达到目标值,所有参与限制性股票计划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评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除限售的比例。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E五个等级,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解除限售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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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数量×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司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原拟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资金不足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70万股,因此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9.30万股调整为8.60万股。激励对象人数保持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况与董事会审议及已公示的情况一致。
四、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的说明
1、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
2、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自行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不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动,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五、本次授予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登记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5月20日出具了《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天健验〔2026〕7-11号)。审验结果如下:截至2026年5月11日止,贵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深圳新城支行开设的账户实际已收到11名参与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股票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贰佰贰拾叁万伍仟壹佰肆拾元整(¥2,235,140.00)。
七、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情况
1、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6年5月28日。
2、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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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注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八、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产生影响。
九、公司已回购股份用于本次激励计划的情况说明
1、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截至2026年4月24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2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036%;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42.79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5.440元/股,成交均价为36.93元/股(不含交易费用),成交总金额为8,206,483.00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届满,回购股份计划实施完毕。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来源于公司通过上述回购计划回购的股份。
2、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回购股份均价差异之会计处理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与回购均价存在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发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同时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中使用回购股份对职工进行股票期权激励规定:企业应于职工行权购买本企业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十、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事项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公司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总额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6年4月8日,根据授予日收盘价进行测算,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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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成本摊销预测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日收盘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到本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技术、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十一、备查文件
(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证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