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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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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5-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8 证券简称:卫星化学 公告编号:2026-021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其中,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富强路196号)。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杨卫东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16人,代表股份2,246,218,3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92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697,622,2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761%。因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3名股东均系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的关联股东,均需要回避表决。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13人,代表股份548,596,0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44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13人,代表股份548,596,0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3440%。

根据适用法律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12,078,379股,在计算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时已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01,459,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078%;反对46,979,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35%;弃权157,5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关联股东浙江卫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YANG YA ZHEN、嘉兴茂源投资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1,459,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078%;反对46,979,0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635%;弃权157,5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01,493,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140%;反对46,943,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71%;弃权158,5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9%。关联股东浙江卫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YANG YA ZHEN、嘉兴茂源投资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1,493,8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140%;反对46,943,7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71%;弃权158,5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01,479,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114%;反对46,942,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68%;弃权174,6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关联股东浙江卫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YANG YA ZHEN、嘉兴茂源投资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01,479,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4114%;反对46,942,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568%;弃权174,61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所持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张利敏、孙晨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适用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卫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