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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6-06-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1229 证券简称:魅视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0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8日召开了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现将本次权益分派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在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102,451,5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30,735,450.00元;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送4股,合计转增40,980,60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2025年末母公司“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43,432,100股(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本次不送红股。若本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利润分配比例、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转增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额结转至下一年度。

自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一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2,451,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102,451,5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43,432,1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6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26年6月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6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

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6年6月9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注:以股权登记日的公司总股本102,451,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股本40,980,600股,因权益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最终股本变动情况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股本结构为准。

八、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143,432,100股摊薄计算,2025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48元。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总经理、董事长方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叶伟飞、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曾庆文,公司股东魅视一期企业管理咨询(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魅视二期企业管理咨询(广州)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董事张成旺、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江柯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发行价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调整,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将对上述有关价格限制作相应调整。

3、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将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的调整方式及程序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数量、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及数量、预留授予权益的数量和价格等进行调整,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83号一魅视科技(AVCiT)大厦16层

咨询联系人:江柯、罗嘉健

咨询电话:020-89301789

传真电话:020-89301789-816

十、备查文件

(一)《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魅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