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72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6-036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回购注销股票的原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5人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时公司拟决定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拟回购注销的股票性质及数量:限制性股票3,305,592股;
●上述股票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74,293,542股变更为770,987,950股;
●审议程序:本次拟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炬高新或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4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1人因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时公司拟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3,305,59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拟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中炬高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中炬高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4年3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中炬高新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独立董事甘耀仁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7日,公司对《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中炬高新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4-028)。
4、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中炬高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中炬高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了《中炬高新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
5、2024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炬高新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中炬高新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中炬高新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中炬高新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炬高新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4-038)。
6、2024年6月2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实际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23.4422万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为255人,并于2024年6月22日披露了《中炬高新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7、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的议案》《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3人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决议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共计4,231,166股。公司并于2025年6月12日完成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披露的《中炬高新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暨回购注销2024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及2025年6月10日披露的《中炬高新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8、2025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7人因离职或退休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481,97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0日完成上述股份的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炬高新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及2025年11月6日披露的《中炬高新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
9、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0人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443,93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炬高新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10、2026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7人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同时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3,771,754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炬高新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未达成暨回购注销2024年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11、公司将于2026年6月12日完成上述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合计4,215,686股股份的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炬高新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4)。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一)回购原因
1、公司部分激励股份因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而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1)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第二条第(一)款第7点的规定:“(一)本计划有效期内,激励对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据本计划向其授予新的限制性股票,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所有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予以回购并注销:......7、激励对象未与公司协商一致,单方面终止或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包括但不限于辞职等情形;”由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4人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因此公司将对上述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80,3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按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执行。
(2)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第二条第(三)款第3点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激励对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依据本激励计划向其授予新的限制性股票,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并注销:......3、与公司协商一致,终止或解除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1人因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因此公司将对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7,856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按授予价格执行。
2、因公司拟终止股权激励计划而回购注销
受外部宏观环境复杂严峻、行业竞争格局深刻重构等因素影响,公司第一个考核期及第二个考核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均未达成,且第三个考核期在第二个考核期的基础上设定了更高的业绩考核要求,公司预计无法达成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剩余考核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战略发展,经公司审慎研究,拟决定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与本次激励计划配套实施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将一并终止。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一章“本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之第五条第(四)款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终止时,公司应当回购并注销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由于公司拟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公司需回购注销213名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3,117,416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执行。
(二)回购价格调整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原则”之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四)派息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基于上述所有股权激励对象持有回购标的期间,已获得了公司2024年年度分红0.42元/股,并将获得2025年年度分红0.45元/股,上述执行的回购价格均需再扣减公司2024年年度分红0.42元/股及2025年年度分红0.45元/股,即回购价格需扣减0.87元/股。
综上,因员工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及公司拟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公司拟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3,305,592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4人合计180,320股的回购价格按授予价格和回购时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扣减0.87元/股执行,1人合计7,856股的回购价格按授予价格扣减0.87元/股执行,213人合计3,117,416股的回购价格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扣减0.87元/股执行)。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74,293,542股变更为770,987,95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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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实际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结构表为准。
四、终止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次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3,305,592股。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需要确认的相关股份支付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处理,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本次终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后续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后三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本次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更具吸引力的薪酬体系和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并绑定核心团队利益,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和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持续提升组织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公司管理团队亦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注销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及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终止及回购注销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及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六、本次回购注销的审议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后生效。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00872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6-035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炬高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6年6月9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9票。全体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黎汝雄先生主持,经到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有关规定,关联董事余健华、林颖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炬高新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炬高新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定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中炬高新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炬高新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上述第一项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00872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6-037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要求,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提高发展质量,提升投资价值。结合行业发展情况和公司发展战略,特制定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公司已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聚焦主业发展,夯实经营根基
在董事会战略目标指导下,公司聚焦健康食品主业,将坚持以“让生活更有味道”为使命,以及“厨味人间、邦传天下,引领美食新主张”的企业愿景,加大主营业务投入,不断从研发、供应链、生产管控等多方面来提高自身的综合能力水平,深度聚焦自身发展和能力建设,提升盈利水平与核心竞争力。
2026年公司的工作重点是围绕“增长”核心,将战略意图转化为可执行、可衡量、可评价的具体行动,压实责任,打赢业绩翻身仗,打造新增长曲线,推动公司价值回归。
营销方面,持续推进营销体系转型升级,从渠道数字化管理进一步升级为数字化赋能,强化渠道赋能机制与市场协同,加大发挥市场管理联盟委员会作用,打造厂商共赢新模式;聚焦餐饮渠道战略地位,打造可复制的市场拓展模式,力争实现餐饮业务跨越式增长。加快复合调味品等新赛道布局,培育未来增长新动能。推动线上业务模式优化,构建内容驱动与渠道协同的运营体系,同时启动品牌VI形象焕新工程,围绕“匠心、健康、多元”价值定位,提升品牌影响力和产品溢价能力。
投资并购层面,公司在夯实内生发展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外延式拓展。2026 年初,公司启动对四川味滋美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战略并购,正式布局复合调味品赛道。味滋美深耕火锅底料定制、风味研发领域,拥有成熟的餐饮定制化生产及服务体系,行业口碑良好。2026 年,公司将围绕补齐品类短板、优化区域布局、吸纳核心技术的思路,择机在复合调味料、地方特色调味品等领域开展并购探索,进一步完善 “1+N” 产品矩阵,丰富产品品类,培育新的业绩增长点。
海外拓展方面,公司产品销售版图覆盖35个国家与地区,同时不断开拓新的地域。2026年,产品出海核心战略是从“贸易出口”转向“品牌运营”,集中资源聚焦重点市场,开发适配当地需求的产品,探索与海外餐饮渠道的B端合作,有序扎实地推动海外业务对公司营收增长的贡献。
二、强化股东回报,提升价值贡献
公司始终高度注重回报投资者,坚持稳定且高比例的现金分红政策。2025年,公司发布了第一大股东的增持计划,并在4个月时间内实施完毕,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2,723,779股,占公司总股本2.92%,累计增持金额将近4亿元。公司在2025年底启动回购,回购金额将不低于3亿元,截至2026年5月已回购累计金额超过2.7亿元。
与此同时,公司稳健推进分红政策落地,一方面,积极响应监管合规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分红管理制度,努力实现股东回报的持续化、制度化;另一方面,在符合公司盈利的条件下逐步提高分红比例,2025年,公司将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50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3.45亿元,占净利润比率64.20%。近三年公司累计现金分红9.79亿元,现金分红比例高达102.52%。
2026年,公司将系统化、持续性增强股东回报。一是持续提升分红水平。力争分红比例在上年基础上进一步稳步提升,确保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与归母净利润的同向增长,让股东切实分享公司经营成果。二是结合资金情况,加快推动回购注销。积极兑现公司已启动的回购方案,通过减少总股本直接增厚每股收益,形成“分红+回购”双轮驱动的回报格局。三是在条件具备时,动态优化分红节奏,择机推出中期分红或特别分红方案,进一步丰富回报形式。四是加强分红政策透明度,公司将通过定期召开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交流会,主动回应市场关切,提高信息透明度,让股东更好地理解公司的回报政策和经营进展。
三、深化创新驱动,积蓄发展动能
2026年,公司将聚焦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和管理优化,持续增强发展动能。坚持“战略引领、敏捷创新”,集中资源攻关关键核心技术,提升产品竞争力持续优化研发投入机制,推动建设国内一流调味品研发平台,深化与江南大学等国际一流高校院所的产学研合作,构建核心菌种库,加快从原料依赖向技术驱动转型,利用微生物发酵底盘技术,保证食品安全和质量可控,提升产品品质和风味,围绕健康、美味、安全、高性价比等方向提升创新能力;在数字化转型方面,公司制定了明确的数字化转型路线图,通过年内有序上线与时俱进的信息化系统,打通从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到仓储物流、终端销售的全链路数据,实现关键工序的数字化管控以及从原料到成品的全流程批次追溯。加快关键生产环节集约化、柔性化、自动化与智能化改造,适配市场需求变化及内部管理深化的需求,同时部署智能视觉质检系统替代人工目检,积极推动数字化技术在生产制造端的引入,持续提升生产制造水平。深化立体化智能仓储与高效物流体系有效应用,实现规模化生产的品质一致性、能耗优化与交付效率同步提升。同时结合当前市面主流的智能算法及数字工具,公司深挖业务痛点与堵点,争取在年内通过试点应用落地进一步向大范围应用进行扩展。
四、优化市场沟通,增进价值认同
公司系统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推动投资者沟通由以信息披露为主,逐步向价值沟通与预期管理延伸,在持续提升信息透明度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增强资本市场对公司战略方向、经营节奏和长期价值的理解。
2026年,公司将通过多元化沟通平台,如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调研活动及策略会等,积极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建议,有效传递公司价值。在确保信息披露合规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价值传播新形式,通过发布高质量的ESG报告、“一图看懂”解读定期报告、持续强化微信公众号宣传等渠道,以更简洁、更新颖的方式向投资者多角度展示公司经营状况、研发成果。公司也将进一步优化投资者关系活动的组织形式,运用各种线上线下活动场景深化交流体验,全面展示公司经营成果、产品优势和发展规划,推动投资者沟通与品牌建设形成良性互动。
五、完善公司治理,筑牢合规防线
2026年,公司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决策效率。围绕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要求,公司将优化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运行机制,强化战略引领与风险防控功能,提升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与前瞻性。明确监管合规要求,覆盖关键业务,针对销售、采购、研发等高风险岗位,制定反商业贿赂、数据隐私、食品安全等指引,持续巩固监督改革成果。完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增强治理结构的协同性和专业性,推动治理架构与经营管理更加高效衔接。加强制度体系的动态评估与优化,确保各项制度与监管要求和公司发展阶段相适应,不断提升制度执行力和合规管理水平。强化信息披露与合规意识,提升规范运作的系统性和稳定性,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和资本市场长期信任提供坚实治理保障。
六、压实关键责任,激发履职效能
加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人员与公司、中小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约束。持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督促其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强化合规意识,激发企业活力,提升市场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通过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多层级多维度对关联交易、内控等重点领域加强监督管控,严格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切实防范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优化董事、高管激励约束机制上,公司将坚持优化薪酬结构,落实“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体系并建立止付追索机制,并将合规、风控、可持续发展等指标纳入考核,实现履职评价与薪酬挂钩。公司也将组织董事、高管不定期参加培训,不断加强对监管要求与法律法规、政策的宣贯,提高“关键少数”的自律和合规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特别提示:
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而制定,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行动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受到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6-039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到2%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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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6年1月19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的自有资金及银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不超过人民币26.00元/股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及2026年1月2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炬高新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5-073)及《中炬高新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6月1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5,756,9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24%,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9.95元/股、最低价为17.2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5,727,337.99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股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6-038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9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厨邦路1号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综合楼904会议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9日
至2026年6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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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6年6月12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文件。股东会会议资料将在会议召开前5天公布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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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2026年6月24日至2026年6月26日请符合条件的股东办理登记手续。
具体资料如下:
(1)法人股东需持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方式登记,是否履行登记手续不影响股东出席会议。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火炬开发区厨邦路1号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综合楼811
3、联系电话:0760-88297233
4、邮箱:zqb@jonjee.com
5、股东可书面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授权委托书附后(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60-88297233
地址:广东省中山火炬开发区厨邦路1号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综合楼811
邮编:528437
邮箱:zqb@jonjee.com
2、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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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