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26-035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13,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A股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4.5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宁波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贷款银行:工商银行宁波分行;
2、贷款额度:人民币11700万元;
3、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4、贷款用途:仅限于回购公司股票。
三、其他事项
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回购股份数量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
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工商银行宁波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