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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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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6-06-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26-024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届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公司十一届七次临时董事会于2026年6月23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18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3名董事视频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刘庆顺召集并主持。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工作变动,公司原副董事长陈雪剑辞去副董事长及董事职务,致使公司副董事长职务空缺。为保障董事会职责的有效履行,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董事会选举,迟德芳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2.审议通过《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障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有效发挥作用,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近期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公司增补迟德芳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增补杨志新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增补上述委员后,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审计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由独立董事曹强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独立董事侯欣一、张玉利、吴津喆,职工董事杨志新。

战略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由董事长刘庆顺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成员为副董事长迟德芳、职工董事杨志新、独立董事张玉利、独立董事曹强。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17 证券简称:天津港 公告编号:临2026-023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2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天津港办公楼403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庆顺先生主持会议。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独立董事全部列席;

2.董事会秘书方胜先生列席,公司副总裁吴强先生列席;

3.公司董事候选人迟德芳先生、董事候选人、总裁运波先生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名称:《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议案名称:《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2.累积投票议案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以普通决议(经出席股东会并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天津屈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程鹏、王婷婷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天津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