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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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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6-06-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6-076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公司获授股票期权的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2.89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所有激励对象(不含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人员)对应的第三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181.39万份不得行权,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前述需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184.28万份。

本次注销完成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全部实施完毕。具体详见《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2)。

近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股票期权的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6-077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公司获授股票期权的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9.715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所有激励对象(不含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人员)对应的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222.5850万份不得行权,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前述需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232.30万份。

本次注销完成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461.63万份减少至229.33万份,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217人减少至209人。具体详见《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3)。

近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股票期权的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6-078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公司获授股票期权的8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总计13.0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所有激励对象(不含不再符合激励条件人员)对应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400.62万份不得行权,经审议决定对该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前述需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413.62万份。

本次注销完成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227.00万份减少至813.38万份,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数由266人减少至258人。具体详见《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4)。

近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股票期权的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6-079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下午15:3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平台: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黄韵涛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0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20,294,6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8.106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14,646,3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6.8735%。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10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5,648,2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2334%。

4、公司部分董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219,270,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351%;反对1,003,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53%;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24,1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8677%;反对1,003,0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587%;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6%。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217,621,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67%;反对2,651,7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037%;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975,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6788%;反对2,651,7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477%;弃权2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36%。

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五、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的彭瑶律师、季俊宏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结论性意见:公司202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2026年6月2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