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编号:临2026-030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6月25日上午9时整在公司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范现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管理质量和运营管理效率,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免去郑志强先生总经理职务。根据董事长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聘任林明世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见附件)。根据总经理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聘任郑志强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林明世先生和郑志强先生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林明世先生和郑志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相关职务任职资格要求。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林明世先生和郑志强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合人选的情况。林明世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总经理的资格,郑志强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资格,符合任职条件。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林明世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郑志强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附件:总经理及常务副总经理简历
林明世,男,汉族,1969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91年毕业于哈尔滨理工大学机械制造专业。1991年8月至2011年4月在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部长、生产本部本部长、总经理助理、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5月至2016年8月在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担任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6年10月至2026年6月在浙江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义乌商用车项目总指挥兼首席专家、浙江英伦总经理、LEVC董事、副总裁、商用车研究院副院长、多商事业部总经理、湖南远程总经理。2026年6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郑志强,男,汉族,1975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98年7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会计学专业。1998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财务部科员、主任科员、副部长,物资部部长,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天津星马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等。现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375 证券简称:汉马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6-031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免去郑志强先生总经理职务,免去郑志强先生总经理职务后,聘任郑志强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公司于2026年6月2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林明世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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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郑志强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尚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离任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产生不利影响,并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郑志强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郑志强先生在总经理任期内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聘任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管理质量和运营管理效率,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经营情况,根据董事长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聘任林明世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见附件),根据总经理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聘任郑志强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林明世先生和郑志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相关职务任职资格要求。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林明世先生和郑志强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合人选的情况。林明世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总经理的资格,郑志强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资格,符合任职条件。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林明世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郑志强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同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汉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6日
附件:总经理及常务副总经理简历
林明世,男,汉族,1969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91年毕业于哈尔滨理工大学机械制造专业。1991年8月至2011年4月在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部长、生产本部本部长、总经理助理、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5月至2016年8月在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担任一汽海马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海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6年10月至2026年6月在浙江远程新能源商用车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义乌商用车项目总指挥兼首席专家、浙江英伦总经理、LEVC董事、副总裁、商用车研究院副院长、多商事业部总经理、湖南远程总经理。2026年6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郑志强,男,汉族,1975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1998年7月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会计学专业。1998年7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历任本公司财务部科员、主任科员、副部长,物资部部长,安徽福马汽车零部件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星马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天津星马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等。现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