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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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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的决议公告

2026-06-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6-53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健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于2026年6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23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申请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控股股东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变更避免同业竞争相关承诺,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相关公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关联董事缪静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1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6年7月15日下午3:00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股东会通知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健集团2025年度合规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6-54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申请变更避免同业

竞争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健集团”)收到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区建工集团”)发来的《特区建工集团关于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函》,特区建工集团拟对相关承诺进行变更。

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申请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同意特区建工集团变更避免同业竞争相关承诺。关联董事缪静静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特区建工集团应就该议案回避表决。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承诺情况

2019年12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所持天健集团、深圳市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安集团”)、深圳市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深圳市综合交通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至特区建工集团。其中,天健集团作为上市公司,在施工、管养等业务领域与特区建工集团所属建安集团、路桥集团、深圳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特区建工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同业竞争情形。

按上市公司监管规则要求,特区建工集团于2020年6月19日披露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在2023年7月16日前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但由于当时不具备彻底解决同业竞争的条件,同业竞争事项至承诺到期时未予解决,因此于2023年变更承诺并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不利用本公司对天健集团的控股权进行损害天健集团及其中小股东、控股子公司合法权益的活动。

2.本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避免发生与天健集团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促使本公司控制企业避免发生与天健集团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在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且上市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期间,对于特区建工集团现有的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特区建工集团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适时启动以下方案中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一种或几种方案,同时承诺于2024年7月16日前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同业竞争解决方案,并在2026年7月16日前实施完毕相关方案,以解决现存的同业竞争问题:

(1)本公司与上市公司间签署资产托管协议,将与上市公司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资产托管给上市公司,同时确定定价公允的托管费用,并采取有效措施在承诺期内解决同业竞争问题;(2)将与上市公司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3)将与上市公司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资产出让给非关联第三方;(4)其他能够有效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并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措施。

在解决现存同业竞争问题之前,在上市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经济组织(以下统称“附属公司”)从事业务的过程中,涉及争议解决等对业务存在重大影响的情形时,本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应当保持中立地位,保证上市公司和各附属公司能够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参与市场竞争。

4.在作为天健集团的控股股东且天健集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期间,若本公司因深圳市国企改革的需要,相关资源划转至本公司而导致与天健集团产生新的同业竞争,本公司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自相关资源划转至本公司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适时启动同业竞争解决方案中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方案,并在相关资源划转至本公司名下之日起3年内实施完毕该方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二、原承诺履行情况

特区建工集团自做出上述承诺以来,一直积极致力于履行承诺。2024年7月,特区建工集团出具了《关于控股股东涉及同业竞争事宜解决方案的函》,提出将与天健集团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公司委托天健集团管理,未来再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下一阶段深化整合工作。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3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涉及同业竞争事宜解决方案的公告》。

2025年10月,特区建工集团与公司签订了《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将与天健集团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公司的经营权委托天健集团管理,协议期限至2028年10月底。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披露的《关于与控股股东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然而前述涉及同业竞争的企业目前盈利水平较低,部分企业存在亏损、诉讼、历史遗留问题等,因此暂时无法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三、变更后的承诺

为保障相关承诺得到切实履行,保护上市公司以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特区建工集团拟变更原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拟变更后的承诺为: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不利用本公司对天健集团的控股权进行损害天健集团及其中小股东、控股子公司合法权益的活动。

2.本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避免发生与天健集团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促使本公司控制企业避免发生与天健集团及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3.在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且上市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期间,对于特区建工集团现有的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特区建工集团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适时启动以下方案中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一种或几种方案,并在2029年7月16日前实施完毕相关方案,以解决现存的同业竞争问题:

(1)本公司与上市公司间签署资产托管协议,将与上市公司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资产托管给上市公司,同时确定定价公允的托管费用,并采取有效措施在承诺期内解决同业竞争问题;(2)将与上市公司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3)将与上市公司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的资产出让给非关联第三方;(4)其他能够有效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并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利益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措施。

在解决现存同业竞争问题之前,在上市公司以及本公司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经济组织(以下统称“附属公司”)从事业务的过程中,涉及争议解决等对业务存在重大影响的情形时,本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应当保持中立地位,保证上市公司和各附属公司能够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参与市场竞争。

4.在作为天健集团的控股股东且天健集团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期间,若本公司因深圳市国企改革的需要,相关资源划转至本公司而导致与天健集团产生新的同业竞争,本公司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自相关资源划转至本公司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适时启动同业竞争解决方案中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方案,并在相关资源划转至本公司名下之日起3年内实施完毕该方案,以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四、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6月2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申请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申请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控股股东特区建工集团变更承诺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特别提示

公司将督促特区建工集团严格遵守承诺,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证券代码:000090 证券简称:天健集团 公告编号:2026-55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15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7019号天健商务大厦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1)本次股东会提案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即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股东深圳市特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需对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进行回避表决。在本次股东会上对上述提案进行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上述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2)本次股东会提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符合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登记:持股票账户卡(如有)、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进行登记。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股东名册。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请参会股东以传真、电子邮件或现场方式进行登记:

(1)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

(2)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在现场会议召开前,须将上述有效证件提供给工作人员核对。

(3)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须在2026年7月14日下午5:30前传至公司邮箱。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俞小洛、洪劲

联系电话:0755-82555946

电子邮箱:info@tagen.cn

传真号码:0755-83990006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7019号天健商务大厦17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34

(二)登记时间:2026年7月13日一7月14日工作日

(三)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7019号天健商务大厦17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入场登记

(五)参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3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90”,投票简称为“天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7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的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