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501 证券简称:恒鑫生活 公告编号:2026-030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股份回购方案,公司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并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将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
2.借款期限:不超过3年;
3.借款用途:专项用于本公司股票回购;
公司本次回购专项贷款业务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等要求,并符合银行按照相关规定制定的放款政策、标准和程序。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取得《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回购金额的承诺,实际使用回购专项贷款金额与用于回购的自有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本次回购方案金额的上限,具体回购金额以公司后续披露的回购实施结果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特此公告
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