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88 证券简称:宁波精达 公告编号:2026-030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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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8,2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16,4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提供的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16.32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取得浦发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2026 年 7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 2026-025)、《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 2026-029)。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6年7月1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 112.63 万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22%,购买的最高价为8.97 元/股、最低价为8.7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999.50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精达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