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

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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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7-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中化装备 公告编号:2026-057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7月16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9号51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驰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等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董事会秘书张晓峰先生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拟执行以股份回购方式替代分红的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股东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代表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1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情况如下: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川鹏、林榛樾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中化装备 公告编号:2026-058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股份

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6月29日、2026年7月1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执行以股份回购方式替代分红的承诺的议案》,公司拟执行以股份回购方式替代分红的承诺,在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10.8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人民币不低于1,008.88万元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93.4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详见公司2026年7月1日披露的《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提请股东会审议〈关于拟执行以股份回购方式替代分红的承诺的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三、债权申报所需材料与方式

1.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 债权申报的具体方式

(1)申报债权登记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9号501室

(2)申报时间: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8月31日9:00-11:30,14:0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4)电话:010-61958651

(5)传真:010-61958777

(6)邮箱:IR.600579@sinochem.com

(7)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股份回购和注销,并将于实施完成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