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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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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2026-07-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299 证券简称:富春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1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简称:富股JLC3,期权代码:036576

2、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2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7,208,853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4%,行权价格为3.61元/份。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共两个行权期,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6年7月20日至2027年7月16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已办理完成。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21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7,208,853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4%,行权价格为3.61元/份。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于2026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已办理完成。具体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一)期权简称:富股JLC3

(二)期权代码:036576

(三)授权日:2024年7月18日

(四)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A 股普通股股票

(五)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21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为720.8853万份。

(六)行权价格:3.61元/份

(七)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公司自主行权承办券商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主行权系统进行自主申报行权。

(八)行权期限:根据自主行权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6年7月20日至2027年7月16日。

(九)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十)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注销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一)在公司授予股票期权公告后至本次股票期权登记期间,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因此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39人调整为38人,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由2,700.00万份调整为2,658.40万份。

(二)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因本激励计划中授予的1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激励对象不再符合激励条件,董事会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共计665.8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因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剩余26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对应的996.30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因此,本次合计注销1,662.10万份股票期权。注销完成后,公司2024年股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调整为26人,剩余已授予但尚在等待期的股票期权996.30万份。

除上述调整事项之外,本激励计划授予的内容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三、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本激励计划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本次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公司对激励对象本次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采用代扣代缴方式。

六、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后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管理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本激励计划,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增加7,208,853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三)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估值方法的影响

公司在授权日采用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七、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披露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变化(如有)、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富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