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6-042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达实智能”)于2026年7月22日收到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出具的《关于更换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报告》。
中金公司系达实智能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机构,于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对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截至目前,持续督导期已满,因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尚有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中金公司将对该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中金公司原委派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辜冰涛先生、胡安举先生,现因胡安举先生工作变动,不再继续担任达实智能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金公司委派黄浩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胡安举先生继续担任达实智能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辜冰涛先生、黄浩先生。
公司对胡安举先生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附:黄浩先生简历
黄浩先生,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于2020年取得保荐代表人资格,曾参与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IPO项目、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IPO项目、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IPO项目、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为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协办人,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证券代码:002421 证券简称:达实智能 公告编号:2026-041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因业务发展需要,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实智能”或“公司”)全资孙公司江苏达实久信数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信数字医疗”)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常州分行”)申请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达实久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信医疗”)向江苏银行常州分行出具了《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编号:BZ061226000271)(以下简称“保证书”),为上述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提供担保,已经久信医疗内部履行审议程序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久信医疗为久信数字医疗申请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可以解决其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保障其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久信数字医疗为公司孙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达实久信数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时间:2009年12月11日。
3.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汉江西路103号。
4.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朱瑶。
6.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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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经营范围:二类6870软件的生产;医疗信息管理系统软件与硬件开发、销售、技术服务;医疗器械(除三类)的销售与技术服务;医疗设备安装工程、楼宇智能化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数字化手术室系统软件的研发、销售、安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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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经核查,被担保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江苏达实久信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债务人:江苏达实久信数字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3.主合同:保证书之主合同为江苏银行常州分行与债务人之间自2026年07月21日起至2027年01月20日止办理贷款、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贸易融资、银行保函、保理(含反向保理)及其他授信业务所对应的单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4.主债权:江苏银行常州分行在保证书约定期限内为债务人办理授信业务所发生的全部债权。本保证书担保的每笔授信业务的种类、金额、利率、期限等内容以主合同约定为准。在本保证书约定的主债权确定期间和担保最高债权额内,发放授信无须逐笔办理担保手续。
5.担保最高债权额: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整以及前述本金对应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之和。
6.保证范围: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江苏银行常州分行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江苏银行常州分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7.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8.保证期间:本保证书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9.久信医疗持有久信数字医疗100%股权,此次银行综合授信由久信医疗提供全额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80,372.00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72,292.2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6.46%;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特此公告。
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