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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2026-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ST长投 公告编号:临2026-027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阶段:一审判决。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47,121,992.76元。

● 判决结果:驳回原告上海长江联合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一审判决结果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仍处于法定上诉期内,对方当事人是否提起上诉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结果以生效法律文书为准。公司将根据案件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背景及基本情况

2025年3月11日,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应诉通知书,法院已经受理上海长江联合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诉公司其他与破产有关的纠纷一案(以下简称“前次诉讼”),案号:(2025)沪7101民初547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5)。

公司于2025年6月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按原告上海长江联合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在法院裁定上海长江联合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交中心”)撤回起诉的同时,公司收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应诉通知书、追加被告申请书及民事起诉状(更新版)等文件,法院已经受理金交中心诉公司其他与破产有关的纠纷一案(以下简称“本次诉讼”),案号:(2025)沪7101民初1382号。前次诉讼中原告仅以公司作为被告,本次诉讼中原告追加公司及若干主体作为共同被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该案已于2025年12月15日下午开庭。

公司先后于2026年3月17日、4月30日收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转发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原告金交中心变更本案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19日、5月7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3、2026-019)。

公司于2026年6月8日收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传票,通知该案〔案号:(2025)沪7101民初1382号〕将于2026年7月8日上午开庭。

公司于2026年7月7日收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转发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原告金交中心现变更本案诉讼请求,“因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6年7月1日作出第四批无争议债权裁定,故原告诉请作相应调整:变更前诉请合计金额121,950,061.18元,现调整为117,804,981.89元,调整后金额降低。”其中“3.请求判令被告三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其收取的利润范围内按其40%持股比例向原告返还47,121,992.76元”。

该案于2026年7月8日上午再次开庭。

二、本次诉讼的一审判决情况

2026年7月22日,公司收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5)沪7101民初1382号〕,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上海长江联合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30,824.91元,由原告上海长江联合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负担。若本案未提起上诉,负担案件受理费的当事人(已预交除外)应于裁判文书生效后10日内向本院交纳;若本案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应根据二审裁判文书确定的案件受理费负担情况予以交纳。逾期未交纳的,依法强制执行。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的,可依法采取信用惩戒措施。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一审判决结果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仍处于法定上诉期内,对方当事人是否提起上诉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结果以生效法律文书为准。

根据相关规则,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除本公告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