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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6-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7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公司独立董事吴甦先生担任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有利于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优化整体资金结构,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有利于公司长远稳健发展,交易定价合理、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吴甦、庞俊巍、丛培红

2026年7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7

债券代码:127080 债券简称:声迅转债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7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董事长聂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天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福投资”)拟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借款期限及额度内循环使用,可提前还款。公司就本次借款无需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满足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长聂蓉女士、董事谭天先生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7日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支持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天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福投资”)拟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借款期限及额度内循环使用,可提前还款。公司就本次借款无需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天福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 2026 年 7月 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聂蓉、谭天回避表决,其余 4 名非关联董事均表决同意该议案。该项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0条规定:关联人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上市公司无相应担保,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经公司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天福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灵川县桂建路二号(505室)

法定代表人:谭政

注册资本:5019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07-27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与资产管理;股权投资;经济与商务咨询服务;科技园的开发建设;科技园投资、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谭政先生持股81.07%,谭天先生持股18.93%,谭政先生与谭天先生系父子关系。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天福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天福投资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谭政先生、聂蓉女士、谭天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3、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天福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

出借方(甲方):广西天福投资有限公司

借款方(乙方):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该额度为循环额度,在有效期内,乙方可分次提款、分次归还,任一时刻乙方未偿还本金余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亿元。

3、借款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2026年7月27日至2027年7月26日)。

4、借款利率:无息(0%)。

5、借款用途:用于乙方及其控股子公司补充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支付工程建设款、支付投资并购款等合法经营用途。

6、担保方式:乙方就本次借款无需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7、还本付息:乙方应严格按照约定还款日足额归还本金,乙方可自主提前全额或部分归还借款本金。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旨在满足公司业务经营和日常流动资金的需要,同时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支持和信心,有利于提高公司融资效率,缓解资金压力,调整公司融资结构,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本次借款事项无需公司提供任何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 2026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0 元。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公司于 2026年7月27日召开 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有利于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优化整体资金结构,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有利于公司长远稳健发展,交易定价合理、公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

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满足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