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6-08-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7 证券简称:厦门象屿 公告编号:2026-044

债券代码:240429 债券简称:23象屿Y2

债券代码:240722 债券简称:24象屿Y1

债券代码:242565 债券简称:25象屿Y1

债券代码:242747 债券简称:25象屿Y2

债券代码:242748 债券简称:25象屿Y3

债券代码:244130 债券简称:25象屿Y4

债券代码:244131 债券简称:25象屿Y5

债券代码:244650 债券简称:26象屿Y1

债券代码:245620 债券简称:26象屿Y2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8月4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湖里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85号象屿集团大厦216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吴捷、副董事长齐卫东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参加,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董事林俊杰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5人,列席13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

2、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其他高管的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申请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珂、潘舒原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