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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6-08-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770 公司简称:综艺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26-033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30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6年8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朦先生主持,高管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和保障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权履职,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积极作用,推动公司持续提升治理水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规定,公司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26-034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江苏新聚为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综艺光伏有限公司(简称“综艺光伏”)下属控股子公司。2026年8月5日,本公司与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川支行(简称“张家港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江苏新聚向张家港银行申请人民币990万元,借款期限为36个月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方式为本公司与江苏新聚的其他股东杨苏川、吴天添共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6年5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企业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2026年5月2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公司为江苏新聚提供的担保系在股东会批准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川支行

债务人:江苏新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杨苏川、吴天添

担保额度:人民币990万元

保证范围: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本合同通用条款第一条所述主合同项下与债权人发生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鉴定费、评估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债务人延迟履行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期间的加倍利息等。2.被担保的主债权项下的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垫款及其他各种应付债务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本合同通用条款第一条所述期间,仍然属于本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1.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3.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债务提前到期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下属企业江苏新聚提供担保,在股东会批准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系公司依照股东会授权开展的合理行为。江苏新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综艺光伏下属企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对其经营实施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且江苏新聚的其他股东杨苏川、吴天添共同提供担保,担保风险整体可控。本次担保有利于江苏新聚的稳健经营与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9,391.20万元(含本次担保),均系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的担保,占公司经审计的2025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57%。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六年八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