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6-049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
●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8月10日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0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8月10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弄3号普洛斯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曾超林。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44人,代表的股份数共计2,171,257,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5786%。其中,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数1,699,723,7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45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234名,代表股份数471,533,6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327%。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1,240人,代表股份数473,751,1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813%。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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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8月3日,公司总股本为4,628,737,415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为65,223,730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本公司股东会表决权,且未计入表决结果。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沈旭、李宗煊;
3、出具的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