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上诉状》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19 证券简称:*ST长投 公告编号:临2026-029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上诉状》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阶段:一审判决后原告提出上诉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上诉人(一审被告)
● 涉案的金额:47,121,992.76元
●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目前尚无法预计本次诉讼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将持续跟进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诉讼背景及基本情况
2025 年 3 月 11 日,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应诉通知书,法院已经受理上海长江联合金属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交中心”)诉公司其他与破产有关的纠纷一案,案号:(2025)沪 7101 民初 547 号。具体内容及相关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5、2025-018、2026-013、2026-019、2026-022)。
2026年7月22日,公司收到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案号:(2025)沪7101民初1382号,驳回原告金交中心的全部诉讼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7)。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金交中心《民事上诉状》,上诉人金交中心因与各被上诉人公司盈余分配纠纷一案,不服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作出的(2025)沪7101民初1382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请求如下:
1.撤销上海铁路运输法院(2025)沪7101民初1382号民事判决;
2.改判支持上诉人原审全部诉讼请求;
3.本案一审、二审全部案件受理费由五名被上诉人共同承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目前尚无法预计本次诉讼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根据相关规则,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除本公告披露的诉讼事项外,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