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0 证券简称:北京科锐 公告编号:2026-056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金融机构借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9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了不超过9,000万元人民币的专项贷款支持。公司于2026年7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9.90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2.28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自2026年7月14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81)、《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5)。
截至2026年8月12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本次回购结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
1、2025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股份回购,回购公司股份775,7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4%,最高成交价为8.1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0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6,322,141.00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既定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期间,公司在首次回购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已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截至2026年8月12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7,575,9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最高成交价为15.3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09元/股,成交总额99,192,187.95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实施情况符合既定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性的说明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后,公司根据整体资金规划积极实施回购,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与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及回购价格调整方案不存在差异。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后续用于实施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将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本次回购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科锐北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锐北方”)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对外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1,467,91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2.11%,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数比例约2.24%);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付小东先生计划自本次减持计划对外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884,20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约0.72%,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数比例约0.76%)。截至2025年12月11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公司控股股东科锐北方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付小东先生在减持期间内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经自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不存在直接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本次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回购实施前,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3,593,992股,公司本次回购股份7,575,997股,加上前期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合计11,169,989股,已全部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根据公司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本次回购股票因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票等原因未能全部授出,则对应未转让或未全部授出的回购股票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按照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11,169,989股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全部锁定,预计股本结构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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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变动情况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如果后续涉及股本变动,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回购指引》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备查文件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