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66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6-054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涉及激励对象24人,回购注销股份数量为113,113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0066%。涉及回购注销金额1,890,118.23元。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713,218,321股减少至1,713,105,208股。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宜已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一)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股份回购专户2022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股份回购专户2022年回购股份用途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二)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3日,公司于公司总部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人力资源部和监察审计部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监事会对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2024年12月24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三)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12月31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批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5年4月3日,公司完成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
(五)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92,958股限制性股票按照本激励计划解除限售;并同意对113,113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包括:(1)4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5,231股,(2)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0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所对应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予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882股。2026年6月29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1、公司2025年度业绩考核目标未完全达标
根据《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2025年EBITDA不低于43.8亿元人民币,且锂化合物及衍生品销量不低于2024年。
根据各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业绩指标完成率S=各考核年度实际完成值/业绩考核目标值),公司依据下表确定公司层面解除限售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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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EBITDA和销量同时达到上述两个考核目标条件的,按照100%比例解锁;同时达到目标条件80%及以上,但未同时达到100%的,按照当期平均达成比例解锁;未同时达到目标条件80%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期可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
基于经审计的2025年财务报表,2025年公司实现EBITDA 53.11亿元人民币;EBITDA指标完成率为121.26%,对应解除限售比例为100%。此外,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锂化合物及衍生品销量为86,715.65吨,低于2024年锂化合物及衍生品销量(102,803.71吨)。锂化合物及衍生品销量指标完成率为84.35%,对应解除限售比例为84.35%。综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解除限售比例为上述两项对应解除限售比例的平均值92.18%。
因此,根据《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对本次20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所对应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予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882股进行回购注销。
2、公司原激励对象有4人已离职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根据《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第二条第(二)款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截至2026年4月27日,原激励对象中有4人已离职,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5,231股。
(二)回购注销数量、种类
根据《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上述20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达标所对应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予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882股以及4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05,231股,共计113,113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713,218,321股减少至1,713,105,208股。
(三)回购价格
根据《2024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6.71元/股。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16.71元/股。
(四)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根据上述回购价格,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款为1,890,118.23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验资情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6年7月29日止的减少注册资本及股本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8月7日出具了《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喜验资2026Y00101号)。
四、本次回购注销的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113,113股。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713,218,321股变更为1,713,105,208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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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表格中相关数据合计若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部分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