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69版)
(上接169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709号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352,74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2.2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1,999,974.60元,已由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软件园支行账号为103307746042的银行账户139,085,300.00元;开立在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阳支行账号为382011580000047922的银行账户114,000,000.00元;开立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曲江支行账号为129907180410960的银行账户44,168,675.18元;共汇入人民币297,253,975.18元(已扣除承销商承销费用人民币4,745,999.42元,不含税费用合计人民币4,477,357.94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2,686,324.4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4,836,292.23元。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23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6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51,542,423.54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206,266,030.04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92,549,411.43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的具体情况如下: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纺织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于2023年10月19日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截至2026年6月30日,招商银行西安曲江支行、中国银行西安软件园支行2个募集资金账户均已注销。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注1: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账户129907180410960中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办理注销手续。
注2:用于“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103307746042中的募集资金,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了2025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2025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6年1月16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1月变更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并转入公司一般银行存款账户,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账户的注销手续。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6,266,030.04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92,549,411.43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3,979,149.24元)。
具体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完成。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资主要用于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线的建筑工程费用、产品研发费用、购置生产设备及设备安装调试费用等。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项目建设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线已于2025年9月达到可使用状态并转固,能够满足当前已备案品种的生产需求。
鉴于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了预期建设目标,公司将“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了2025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2025年12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6年1月16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药配方颗粒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续督导机构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编制单位: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 单位:元
■■
注:“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投资进度(%)超过100%,系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附表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半年度 单位:元
■
注:“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期末投资进度(%)超过100%,系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