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70版)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1.有1人因工作调动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由公司按人民币4.003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回购;
2.有1人因退休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由公司按人民币4.003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回购;
3.有3人因个人原因辞职,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价格为人民币4.003元/股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结合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作出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价格,确定回购价格为人民币4.003元/股。
注:按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派息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已实施完毕计算的回购价格为人民币4.003元/股,具体请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三)本次回购注销的注销数量、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司拟对上述5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A股限制性股票合计13.2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0.1686%,占公司当前总股本(A股和H股)的0.0015%、占公司A股总股本的0.0020%)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并按规定向其中2人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52.84万元及对应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32,000股,总股份数变更为8,640,088,621股。
■
注1:具体数据以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注2: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的尾差(如有)系数据计算四舍五入所致。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意见
薪酬委员会对拟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核查,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回购价格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后续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手续。”
七、本次回购注销的后续工作安排
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2026年第二次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会议决议;
3.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6-057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
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了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5名原激励对象发生工作调动、退休、辞职等情形,根据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A股限制性股票共13.2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并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下称“本次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8,640,220,621元减少至人民币8,640,088,62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8月28日起45天内(工作日8:30-11:30、13:0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
邮政编码:261061
联系电话:0536-2297056
电子邮件:securities@weichai.com
3.债权申报所需文件: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6-051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下午2:30,在北京市召开了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下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马常海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13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3名,其中10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董事马旭耀先生书面委托职工代表董事黄维彪先生,董事Michael Martin Macht先生、独立董事张伟丽女士均书面委托独立董事迟德强先生对董事会所有议案代为投票。经审查,董事马旭耀先生、Michael Martin Macht先生,独立董事张伟丽女士的授权委托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参会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3人,其中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关于公司实施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目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8,640,220,6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17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6年中期分红派息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公司则以A股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3人,其中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三、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6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联董事马常海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2人,其中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6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四、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3人,其中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五、关于注册资本变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3人,其中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条文对照表》及《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六、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司已实施完毕2025年度分红派息,并在本次会议同时审议了2026年中期分红派息方案,公司将在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本次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前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派息。根据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要求,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由人民币4.894元/股调整为人民币4.003元/股(即4.894-0.374-0.517=4.003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3人,其中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中5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A股限制性股票共13.2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按规定向其中2人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52.84万元及对应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13人,其中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