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精铸签署《战略采购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6-070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精铸签署《战略采购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协议属于框架性、意向性的约定,具体的合作内容和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协议涉及的各后续事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公司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不会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框架协议无后续进展或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签署概况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苏中超航宇精铸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精铸”或“乙方”)长期承接青岛中科国晟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国晟”或“甲方”)相关产品的精密铸件配套供货工作,因产品质量、交付进度及技术服务均符合青岛国晟项目配套要求,近日江苏精铸与青岛国晟签订了《战略采购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就燃气轮机相关零部件产品的后续采购与产能保障事宜达成框架协议。
公司与青岛国晟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名称:青岛中科国晟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大学园东一路
法定代表人:武东海
注册资本:56906.2669万元
营业期限:2017年10月19日至2047年10月18日
经营范围:燃气轮机科研、生产、技术服务、试验、修理及销售;燃气轮机能源动力工程设计、维护;货物进出口;机电设备、换热器的销售;经营其他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意向与合作基础
1.双方确认,在现有合作基础上,甲方有意在后续项目推进中继续向乙方采购燃气轮机相关零部件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压气机后框架喷嘴主通道、中框架外环机匣、密封环、内支板、涡轮后框架铸造机匣、涡轮后框轴承腔体等大型复杂薄壁高温合金精密铸件,乙方愿意在自身产能范围内持续为甲方提供优先配套供货服务。具体采购的规格型号、数量及技术要求,以双方后续根据实际项目进展签署的正式采购合同或订单为准。
2.双方一致同意,将本着互利共赢、长期稳定的原则,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甲方认可乙方在相关产品领域的技术能力和供货保障能力,乙方认可甲方作为其核心客户的重要地位,双方共同努力提升供应链的协同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二、产能保障与优先供应
1.乙方承诺,在现有产能及后续扩充产能条件下,在甲方有实际需求的前提下,优先安排甲方相关产品的生产计划,合理配置资源,尽力保障甲方项目配套的交付进度。
2.鉴于乙方正推进新厂房建设及产能扩充,乙方将结合自身产能规划,在满足甲方合理需求方面予以相应安排,承诺自新厂房正式投产之日起,将新厂房设计年产能的不低于30%作为专项预留产能,并视情况定期向甲方提供产能规划及预留产能的实际使用情况报告,以便双方共同做好生产衔接。
3.预留产能的释放,乙方为甲方预留的专项产能以甲方的实际采购需求为基础。若甲方连续6个月未能下达足额订单以消耗该预留产能(即:甲方连续6个月实际下达的订单数量均低于乙方每月预留产能的70%),则自第7个月起,乙方有权解除该部分未被消耗的预留产能限制,并自主将该部分产能分配给第三方使用。乙方行使前述权利前,应提前30天告知甲方。
4.预留产能的恢复,在乙方根据上述条款释放预留产能后,若甲方后续业务需求增加,需重新启用该部分预留产能的,应提前30天告知乙方,乙方在评估自身当前产能状况后,应尽力予以配合并重新安排预留;若届时乙方产能已满负荷,甲方应予以理解,双方另行协商排产计划。
5.在同等商务条件及技术标准的前提下,甲方在有相关产品采购需求时,应优先考虑由乙方承接配套供货;乙方在满足甲方需求方面予以优先保障。
三、质量控制与工艺标准
1.乙方承诺,向甲方交付的所有产品均严格执行双方约定的技术协议和质量标准,持续保障产品工艺水平与质量管控能力。
2.若涉及新产线投产或新产品导入,乙方在正式供货前将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必要的审核与确认工作,审核通过后方可量产。
四、合作预期与信息互通
1.为便于双方做好产能规划与生产准备,甲方在自身项目计划允许的范围内,可向乙方通报相关产品的需求预测及项目进展信息;乙方据此合理开展产能储备与生产规划。上述需求预测仅供乙方内部规划参考,不构成甲方的采购承诺。
2.双方同意在合作过程中保持必要的信息沟通,就产品质量、交付进度、产能状况等事项及时通报、协商解决,共同维护供应链的稳定运行。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青岛国晟是公司目前燃气轮机的最大客户,《战略采购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标志着江苏精铸与青岛国晟之间合作规模迈上新台阶。
未来公司将紧紧抓住燃气轮机市场机遇,充分发挥先发优势和客户黏性,持续扩大市场份额,将高温合金精密铸件业务打造为公司新的核心利润增长点,以优异的经营业绩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更可持续的效益。
五、存在的风险
1、本次签订的协议属于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初步约定,对协议签署方的法律约束力较低。
2、具体采购数量、价格及交付时间,均以双方后续签署的正式采购合同或订单为准。
3、对于未来实际签订或实施的具体合同,达到相关披露标准的,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签署合作协议对公司经营业绩暂不构成重大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四日

